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大学有关规定,北京大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现对2021年拟录取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审查。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. 政审对象
我院所有拟录取的2021级研究生(不含港澳台学生及留学生)。
二. 政审及调档流程
1. 所有拟录取的2021级研究生(不含港澳台学生及留学生)务必于2021年5月14日17:00前填写问卷https://www.wjx.cn/vj/r3HDghs.aspx,内容主要为信息核实和统计。
2. 学院发放调政审函(含政审表)、调档函
外校考生:收件地址须通过上述问卷填写,2021年5月14日17:00前务必反馈;
本校考生:直接发予学生所在院系政审经办老师;
3. 相应单位开具政审证明、转寄档案(具体要求见下文三、四部分);
4. 政审表由单位或本人寄回,截止时间5月30日;
5. 档案必须由单位寄送,非应届考生5月30日前寄到,应届考生由于高校统一归档,可延迟至7月31日前寄到。
三. 政审要求
政审表将随调政审函一起发放,由学习或工作单位党委、单位,严格按照填写说明填写完整,盖党组织公章后寄回我院。注意:
1. 鉴定人必须签字或加盖签名章,并加盖所在单位的党委或党总支公章,若此两章都没有,则加盖所在单位公章(只签名或只盖章无效);
2. 政审表个人承诺及以上部分,可以由考生本人填写,可以打印填写,不要求必须手写。需注意: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须由所在学习(工作)单位/存档单位/居住地单位填写,不可线上输入后打印填写,务必手写完成;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处不得由学生本人填写,否则政审表无效;
3. 未参加工作的非应届生,其档案保管单位需要出具一份政审表(包含档案情况),考生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有关机构也需要出具一份政审表,主要说明居住期间有无违法活动、有无加入邪教组织等;
4. 档案未存放在工作单位的非应届生,工作单位和档案保管单位需分别出具一份政审表;
5. 若考生毕业后在不同单位工作过,每个单位皆须出具政审表,审查时间能够连续接上;
6. 政审表务必于5月30日前使用EMS寄到我院(以邮戳为准)。切勿将政审表放在档案中寄送。
四. 调档要求
1. 由单位统一寄送,不接受个人寄送档案;
2. 非应届生档案5月30日前寄到我院,应届生档案7月31日前寄到我院。请勿将人事档案送到我校研招办。
五. 注意事项
1. 按学校规定,人事档案或政审材料未按期到达者按不予录取处理;
2. 政审期间考生必须保证研究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可用;
3. 如报名时提供的档案所在单位和地址变更,请提供书面说明,本人签字确认;
4. 如需快递单号,请邮件咨询,邮件主题为“姓名+现单位+快递单号”;
5. 对政审合格者,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批准后寄发录取通知书,发放方式和时间请联系我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;研究生报考和专业设置等问题也请联系我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;
6. 邮件咨询须实名,并附个人联系方式。
六. 政审表及档案接收地址
单位名称:北京大学
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逸夫贰楼3215室
邮编:100871
联系人:赵老师
联系电话:01062751144
咨询邮箱:pkusessxgb@163.com
户口迁移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
北京大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党委
北京大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1年5月13日